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廣東省韶關市南雄市主田鎮、江頭鎮、鄧坊鎮、黃坑鎮。
2.2 項目規模:韶關南雄市江頭鎮大漢風電一期項目:50MW/35kV集電線路、風場;韶關南雄市江頭鎮大漢風電(二期)項目:30MW/35kV集電線路、風場/擴建220kV升壓站間隔。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6月(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下達開工令為準),投產日期2025年11月30日。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施工總承包-大漢風電場一期(二期)項目風場及集電線路工程EPC(CHDTDZ046/16-ZB-35301):
韶關南雄市江頭鎮大漢風電一期項目:本工程采用EPC總承包方式建設,招標人僅提供核準文件、站址范圍、線路路徑初步選址。除甲供設備(風機、塔架(含錨栓)、箱變)的采購外其它所有工作均由投標人負責,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除甲供設備(風機、塔架(含錨栓)、箱變)外的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和供應;風電場等所有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施工(含環水保工程);項目前期手續辦理(業主已辦理的除外),辦理項目涉及的所有專題報告、各類證照以及因項目實施各階段設計方案調整及電網公司要求所造成的相關專題調整報告和文件等編制、評審及獲取批文,辦理法律法規要求的開工報建手續,承包人保證項目建設手續合法合規;負責項目建設用地、施工用地、臨時用地征租地工作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風電場、線路塔基的青賠、征租地補償費、協調工作經費、稅費、建設用地招拍掛費用及耕地占用稅、土地出讓金、契稅、土地使用稅(僅限于建設期)、林木砍伐變更手續辦理、林地恢復補償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環境保護補償費,地表附作物補償費(青苗、林木、植被等)、地表設施拆遷補償費(廢棄建構筑物、林木、墳墓、場內10kV及以下引起障礙的線路等所有相關費用);承包人自行承擔施工輔助工程、施工電源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等等;負責完成環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植被恢復工程、土地復墾工程;承包人負責以發包方名義辦理并網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簽訂并網協議、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接入系統工程手續、并網驗收、并網調試等等一攬子工作;負責整個項目建設周期過程中的各類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續辦理協調工作、并網手續辦理協調工作、政府部門及村委村民協調工作、施工阻工及征租地協調解決工作);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南方電網標準完成項目所有的試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專業試驗、電氣專業試驗、設備單體調試試驗、項目系統聯合調試試驗、配合涉網試驗等等)、負責35kV集電線路(設計、采購,施工,調試及主管部門驗收)、儲能工程(配合并網手續的辦理)、質量監督全過程質監及取得驗收通知書(電力工程建設質量監督中心)、投產報批及相關驗收、240h試運行、竣工驗收、建設期間所有保險的投保以及各項手續辦理工作等,直至移交生產期間實行全過程的承包,并在質量保證期內承擔并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詳見技術文件)
韶關南雄市江頭鎮大漢風電(二期)項目:本工程采用EPC總承包方式建設,招標人僅提供核準文件、站址范圍、線路路徑初步選址。除甲供設備(風機、塔架、箱變、主變、GIS)的采購外其它所有工作均由投標人負責,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除甲供設備(風機、塔架、箱變、主變、GIS)外的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和供應;升壓站擴建間隔等所有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施工(含環水保工程);項目前期手續辦理(業主已辦理的除外),辦理項目涉及的所有專題報告、各類證照以及因項目實施各階段設計方案調整及電網公司要求所造成的相關專題調整報告和文件等編制、評審及獲取批文;辦理法律法規要求的開工報建手續,負責項目建設用地、塔基用地、施工用地、臨時用地的征租地工作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線路塔基的青賠、征租地補償費、協調工作經費、稅費、建設用地招拍掛費用及耕地占用稅、土地出讓金、契稅、土地使用稅(僅限于建設期)、林木砍伐變更手續辦理、林地恢復補償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環境保護補償費,地表附作物補償費(青苗、林木、植被等)、地表設施拆遷補償費(廢棄建構筑物、林木、墳墓、場內10kV及以下引起障礙的線路等所有相關費用);負責完成環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植被恢復工程、土地復墾工程;投標人自行承擔施工輔助工程、施工電源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等等;投標人負責以發包方名義辦理并網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簽訂并網協議、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接入系統工程手續、并網驗收、并網調試等等一攬子工作;負責整個項目建設周期過程中的各類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續辦理協調工作、并網手續辦理協調工作、政府部門、村委村民及接入電網施工協調工作、施工阻工及征租地協調解決工作);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南方電網標準完成項目的試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專業試驗、電氣專業試驗、設備單體調試試驗、項目系統聯合調試試驗、涉網試驗等等)、負責35kV線路的所有工作(設計、采購,施工,調試及主管部門驗收)、整個項目質量監督及取得并網通知書(可再生能源或電力工程建設質量監督中心)、投產報批及相關驗收、240h試運行、竣工驗收、建設期間所有保險的投保以及各項手續辦理工作等,直至移交生產期間實行全過程的總承包,并在質量保證期內承擔并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詳見技術文件)。